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
马住建〔2017〕101号
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马鞍山市建设工程“翠螺杯”奖(市优质工程)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县、区住建委(局),委属各单位,有关单位:
根据《马鞍山市建设工程“翠螺杯”(市优质工程)奖评选办法》(马住建〔2016〕63号文)的要求,结合《安徽省建设工程“黄山杯”评选表彰办法》(建质〔2016〕227号),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马鞍山市建设工程“翠螺杯”奖评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2016年11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,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项目(工业、交通、水利等),本市建筑业企业(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)承建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房屋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项目(工业、交通、水利等)。
非法人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不予受理。
二、申报规模
根据“黄山杯”申报要求,结合市区及三县实际,对部分申报规模予以调整。
(一)住宅工程
1、建筑面积为1万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;
2、建筑面积3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。
(二)公共建筑工程
建筑面积0.6万m2以上的办公楼、综合楼等单体公共建筑;
(三)市政园林工程
5万m2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。
(四)各县域的工程,质量符合“翠螺杯”奖要求,社会反映好,规模达到所列标准80%的,也可推荐申报。
三、申报时间
1、推荐申报资料:2017年5月4日至5月31日。
2、形式审查:2017年6月1日至6月15日。
3、现场复查:2017年6月16日至6月31日。
四、有关事项
1、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和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具体实施。
2、有关申报材料可登陆http://www.masjzy.com/下载。市建筑业协会地址:雨山路与湖东路交叉口东北角马建大院南门向东50米,联系人:吴传红,电话:0555—5200173,手机:18605555072。
2017年4月24日